关于更新校内巡察干部人才库的通知
各二级党组织、校属各单位:
为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、培养、锻炼优秀干部的平台和“熔炉”作用,根据《中共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巡察工作人才库选配管理办法》(宛院党文〔2023〕33号)有关规定,现面向各二级党组织、校属各单位更新学校内部巡察干部人才库。原则上巡察组组长由学校中层正职担任,巡察组副组长由学校中层副职担任,工作人员由科级干部担任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推荐人选基本条件
1. 中共党员;
2. 政治素质过硬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3. 组织纪律性强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守工作秘密,遵守巡视工作纪律要求;
4. 工作作风过硬,能够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、依法办事、公道正派、清正廉洁;
5. 综合素质较好,善于团结协作,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,具有良好的文字综合、沟通协调、分析判断等能力;
6. 身心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
二、推荐人数
(一) 各二级学院党委推荐巡察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,原则上巡察组组长为正处级干部,副组长为副处级干部;推荐工作人员1名;各党群、行政、直属教辅机构党支部推荐巡察组长、副组长或工作人员1名。
(二) 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纪委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财务处、审计处等部门符合巡察组组长、副组长、工作人员条件的人选应报尽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把人选政治关,认真挑选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,择优推荐,确保巡察人才库人选的质量。
(二) 推荐工作结束后,巡视办将会同党委组织部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。参与过前三轮校内巡察的工作人员可重复推荐。
(三)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《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1) 的纸质版(一式一份)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办公楼N607房间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巡察办邮箱nysyxcb@126.com。
附件: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登记表 (请到https://www2.nynu.edu.cn/dwbm/dwxcbgs/xzzx.htm下载)
党委巡察办
2024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