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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会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总结表彰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,进一步激励她们在学校转型升级发展中建功立业,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。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评选2017年度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条件

本次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的评选范围是在学校各单位中从事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项工作的女教职工。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在学校建设发展和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有创新、贡献大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,在“中国梦 劳动美”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。

3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积极支持和做好女工工作,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学校转型升级发展、文明单位创建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弘扬家庭美德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二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
1、以分会为单位,成立由党政领导、分会主席等人组成的评选推荐小组,负责本分会的评选推荐工作。

2、各分会推荐小组要按照评选条件及推荐参数(附后),推荐上报本分会的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人选,并在分会范围内予以公示。

3、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要填写《纽约国际588888线路检测中心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推荐表》(本表在校园网工会首页“下载中心”栏下载),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。《推荐表》和先进事迹材料纸质一份,由分会主席签字盖章,于1月19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工会(办公大楼N205胡成胜),电子版发工会邮箱(gh@nynu.edu.cn)。

4、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,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分会推荐的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人选进行审核确定,报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三八节前进行表彰。

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,严格按照条件,把各单位最优秀的女教职工推荐上来,最大限度的激励和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学校改革、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为学校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
注:各分会推荐“巾帼建功先进个人”参数在校工会主页下载栏下载。

校工会 人事处

2018年1月15日

党委办公室

2018/1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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